谁来为散打冠军“KO”致死买单?

2025-08-12 02:55:05 游戏推荐

对手崔飞在此事中有一定的过失

根据竞技搏击传统,在正常比赛中的受伤,一般算是意外,选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。但在这场比赛中,崔飞KO上官鹏飞之前,有反复击打后脑的情形,这种犯规较为严重。有律师表示,这种犯规法律上可以分为三种情形,一种是故意,一种是意外,一种是过失。即使崔飞不是故意,但根据其多次反复击打后脑来看,也很难说打中后脑完全是意外,因此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崔飞是存在过错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……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但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属于意外,崔飞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
被打属工伤,河南体育局理应支持治疗

上官鹏飞的工作关系属于河南散打队。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“工伤”的定义是:“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。” 上官鹏飞所参加的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,主办方为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。因此,上官鹏飞在赛事中被击打后昏迷,属于工伤范畴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工伤经鉴定,单位应该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。据报道,在主办方玩失踪的情况下,河南省体育局表示不惜一切全力救治,河南省体育局负责宣传工作的副处长袁军称,河南省体育局已经负担了大约30多万元医疗费用。

赛事承办方的组织管理也较为混乱

据资料显示上官鹏飞在参赛前不久曾被多次“KO”,一位参加了该场赛事的教练称“上官鹏飞在之前几个月里已经被KO好几次,极有可能脑部有旧伤。” 南京龙源武术俱乐部负责人邢龙说,“在搏击业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外,一名选手如果被KO,那么半年内不得参与相关赛事;如果被TKO,也至少需禁赛3个月。”

对于赛事承办方圣方传动国际体育交流(北京)有限公司,公司有监督执法、及时制止犯规以及保护选手安全的义务,如果裁判执法被认定存在错误,承办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半岛晨报体育部主任迟凤利在微博中说:“赛事组织不利,混乱无序,这也是上官受伤的原因之一。”